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09-033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会议于2009年5月20日10:00~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主持。本次会议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书面审议,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在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在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及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兴建自行车、保健、运动器械项目。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之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有关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二、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9年6月9日14:00-16:00在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09年5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的议案。
1、同意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以公司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向其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2、同意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于该笔授权额度项下办理单笔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或廖学金先生所授权的人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5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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